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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晶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6
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因離職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
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390,000元
4.消除股份:39,000股
5.減資比率:0.037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037,071,34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銀行房屋信用貸款利率多少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11月目前信貸房貸利率最低的銀行貸款全省皆可處理06日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晶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111735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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